因應全台防疫三級警告,中央健保局暫定至110年7月31日止提供慢性病患者可委託他人代為至原醫療院所領取相同處方用藥,詳細作法如下1. 需患者提供健保卡正本2. 簽署「代領藥切結書」3. 病患及受託人簽署並留下正確聯絡資訊4. 經醫師評估且同意,代為領取相同處方以30日為上限5. 受託人需出示含照片之身份證明文件並繳交全額費用因法規問題,目前無法代為寄送藥品,且無法跨院所開立處方,謝謝大家配合。 Tags: 2 comments 24 likes 0 shares Share this: 林佑彥。中醫師談眼病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中西結合診斷並治療,不必用眼針就能以中醫治療眼病 5361 followers 4866 likes "https://www.yylin.tw/" View all posts